首页   登录  
KC-> 案例->CCS->河船->轮机

添加到收藏夹 2010-05-21 案例名称

石油液化气挂机船

案例缺陷/问题/经验描述

现有一艘总长为17m的内河高速船舶需进行建造,该船采用液化气挂机作为推进动力。石油液化气挂机采用CCS认可的本田挂机,液化气瓶放置在该船艉甲板上,气瓶及其配套附件如压力表、气管等均为CCS认可产品。液化气瓶放置处布置有玻璃钢防护罩,防护罩前后端开有通风百叶。由于《内河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》(2002)没有对石油液化气挂机船做明确的相关规定及要求,只在《内河小型船舶建造规范》(2006)有提到。因《内河小型船舶建造规范》(2006)仅适合于低速船,故该船在审图时要求改按低速船进行设计。我们认为《内河小型船舶建造规范》(2006)只是对石油液化气船作为低速船时做了相关要求及规定,并不能理解为石油液化气挂机船就不能作为高速船。同时《内河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》(2002)也没明确不能采用石油液化气挂机。咨询内河高速船可否采用石油液化气挂机?

分析及处理结果

1.《内河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》02中无挂桨机船的安全技术要求。 2.《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》3.3.10中有使用LPG挂机的规定,但函中所述拟建造的内河17m的LPG挂机船为高速船,不符合1.1.1.3(3)中不适用于高速船的规定。

参考规范

CCS/河船/轮机
版权所有 中国船级社
Copyright 2008 kc.ccs.org.cn All Rights Reserved KC
热线电话:010-58112318 技术服务邮箱:icsw_support3@ccs.org.cn
京ICP备05044704号